日 记 本:有话要说

作  者:路过而已
但求一份交待——“路过而已”对“路过”的一点声明
2007-3-26 9:15:01 星期一  收藏:收藏

自从有了一篇结案陈词,也算是路过而已在265里的终结篇,之后不曾再对某些文章作任何留言,虽然之前之后收到众网友给路过而已的短消息,当然都是友好之言。 

可是今天又作此相关声明,缘于看到一位仁兄所匿之名为“路过”的频频出镜。 

所谓不能食言,说过不再留言便绝不会因某人而再动一笔。原因只一个,不屑留言。 
那么愿意继续关注她人的这个“路过”,想必已经混淆了众人的视听,尤其是众多喜欢赞美及听赞扬之声的人们。  

这位“路过”仁兄,你也是的。你说你的,却因这一“路过”让我背了黑锅。 
虽然我不见得反对你的观点,但大丈夫一言九鼎,说了不再发表个人观点,再作一些留言,也没什么意思,反倒了大家的胃口。 

其实这篇声明我也考虑再三,怕被人认为炒作,好像我路过而己除了写这样的文章就不会写别的。但若不说,又真怕你老兄哪句话说得不当,伤害了265一些善良友人的心,他们及她们把帐都算在我的头上,岂非让我比窦娥还冤?  

今特此声明,从此你老兄改名也好不改也罢,言之在先,也就了我一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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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26 9:40:02 [265网友]随便说说
虽然只是见到你的一些评论,但感觉你的文字功底确实要比哪个矫柔造作的什么“五月清晨”强多了。
那才女加女强人真是够呛啊。
觉得很可笑的。
发表时间:2007-6-28 21:57:29风无语
谁路过都无所谓了,上网嘛,不要太累哟
发表时间:2007-3-26 11:24:38 [265网友]哈哈也是路过
对了,其实你应该写别样的文章,
让大家一赌你的文采
期待中。。。
发表时间:2007-3-26 11:18:22 [265网友]哈哈也是路过
路过与路过而已,名字不一样,意义也不同呀!
留言是自由的,其实你也不必太过追究的
发表时间:2007-3-26 11:07:54 [265网友]铁树开花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任其去吧!
路过是谁?你是路过而已他又是谁一点不重要!
至少说明265上除了路过而已还是有不同的声音的!每人心里一杆秤,只是有人不屑罢了,与推荐无关!
发表时间:2007-3-26 10:01:27 [265网友]叶知秋
兄弟,看来我还真是关注你,又坐了沙发。 
声明得好!那位“路过”仁兄,也许无所谓对错,只是容易叫人误解,那就没什么趣了。当然有前赴后继的很正常,但前辈已经撤了,你只能扛你自己的大旗。尤其观察到你在其他一些网友下面的留言,这很容易给“路过而己”造成不好的影响。个人说个人的话,办个人的事儿,这样才好。 
当然名子没有申请专利,所以他用也无可厚非。于是,这份声明有了必要性。再赞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