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记 本:有话要说

作  者:路过而已
益友分道而途,损友伴你左右——对五月清晨的结案陈词
2007-3-17 16:33:34 星期六  收藏:收藏

很多人很多文字会说到关于亲情,爱情,友情。
有过经历者,才能将之诠释得更为准确更为感性。
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的感情,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感,所表现出来的动物性的内容更多一些;
而一个人能象对待亲人一样、甚至更甚于亲人般地去爱另一个人,那是一种超凡的情感,也许是只有人这种高级动物才具备的,这种情感是值得尊重和推崇的。
人生一世,亲情、友情、爱情三者缺一,已为遗憾;三者缺二,实为可怜;三者皆缺,活而如亡!
可是这三种感情可以同时存活!我们也没有将之一定要分个你死我活。

但是从五月清晨的文字中,我们却看到了另一个特例!

——“在姐妹亲情。夫妻感情,婆媳感情之间。我无奈做出时间上的安排。我把夫妻情分和婆媳感情放在第一位,在姐姐去世的第二天才回故乡。” 
所谓爱情第一,婆媳第二,亲情第三!是吧,可以这样为你总结吧?! 

当你的姐姐弥留之际,我不知道你的夫妻感情你的婆媳感情与之有什么冲突!也不明白是不是这三种感情不可以并存!更不知道是何种原因让你在这三种感情之间最终选择了爱情选择了婆媳之情!是不是去见了姐姐临别一眼你的爱情就没有了?!你的婆媳之情就瓦解了?!

看看你自己的文字:
——“大姐在二姐去逝的前天发给我:母亲已经崩溃,只怕你二姐人没走,母亲已经撑不住了。建议你回来见她最后一面,我不再给你发消息。 
——我记得那天试探婆婆:妈,我姐姐快要不行了,不知是否要见她生前最后一面? 
——婆婆很不满扭过头不看我:姐妹而已。又不是长辈。哪用这样隆重?再说,你上个月不是去看过吗?这么远。 
——我无语。给大姐回信:我这边是大家庭。不是说回就能回的。感觉自己的确是个残忍的人,一定要等到姐姐走了才去看她。 ”

这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也是你一直让人所不齿的! 你自己都认识到你的“残忍”!!!

再来看看你对于别人的责备声是如何的回复:
——“因为老公的生日,我没有见姐姐生前最后一面,第二天才回去,愿姐姐在天之灵宽恕我的不敬~”
——“我已做好打算~当有天我去世,我的哥哥姐姐,不来看我便是”
——“没有错~对娘家冷漠,我应当反省,我会对姐姐的女儿做出补偿~ ”

恐怕你自己已经忘了你自己的回复!恐怕你的良知里已泯灭了这些所谓的反省!!!居然还有脸在这里让姐姐宽怒你?!居然还厚颜道“有天我去世,不看我便是”?!!

这就是你的“爱情,亲情,婆媳情。都在你的心里”?! 
这就是你的“问心无愧”?! 
还在这里为自己说什么借口!还给自己一些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没有人“断章取义”,也没有人“出言污秽”,更没有人去打扰你的姐姐!
我想如果你能在她弥留之际将你的几个“情”暂时重新排一下位置,我只是说暂时!!!我想她应该可以“入土为安”的!!!! 

因此也有了番茄园过路人对你的痛心之言:
——“很遗憾见到你那些字句,依然心痛,但不是为你,是为265上许许多多善良的人善意的心! 
当然可喜地告诉你,从今天以后,你这颗玻璃球无论怎么样的璀灿,于我来说也只是一个垃圾而已了,我不会停下我的脚步为你再作片刻的停留,因为你不值! 
在你的文章里,你对自己作了细致的辩解,很好,这比煽情好一些。但我还是有些质疑,当然你不用回答,你在哪个休闲的午后,扪心自答好了,我无需知道你的答案。
只是还想问问你:你如何解释因母亲溺爱而不给她老人家电话的事情?我也想知道,你以两个孩子母亲的身份以后如何对待孩子的成长教育和希望得到孩子给予你的什么样的晚年关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这里,你为人所不齿!但是,想告诉你,我们正是想为你的母亲、姐姐申张一些传统道德层面的东西,想通过对你良心的拷问让你自省。
但是,事与愿违了! 
这让我知道:我的公正、我的率直、我的磊落和我高尚的人格在你这块土地上,是颗粒无收的。孔子说:要把有限的情感有限的才华留在最应该使用的地方。于你说话,是资源的浪费,因为我们忽视了你心灵的荒芜和此种做法对我们自己能量的浪费。因为你以小人之心玷污了我坦荡荡的君子直言。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和小人每天心中惦记的事情是不同的。如果需要为国家民族作出奉献而忽视故乡、家人及亲情,你是英雄;如果为能有更多机会表达的夫妻感情,婆媳感情而对“一别阴阳两世的姐妹情”作出牺牲,无法揣测你是否还有深层目的。只是希望在全民上下大力倡导的和谐社会里,不要出现更多表面和谐与深层和谐背离的东西,也不要为了夫家的表面和谐而贱踏血浓于水的亲情。当然,如果你愿意,别人无话可说,因为我们的血液是热的,你,我们不清楚! 
我是君子,谩骂这课没有修过!只是言辞正直,苦口良药而已!”


也有了叶之秋对你的鄙视之言:
——五月清晨,我本不想再留言,就像一个网友说的,下棋还要棋逢对手,你,不配!
但由于惯性还是看了你的日记,看完之后,气乐了。真好,你解释的真好。红尘紫陌说:谣言止于智者。搞了半天你没去看你姐最后一眼是我们造的谣?
先来看看你的解释吧:“在姐妹亲情。夫妻感情,婆媳感情之间。我无奈做出时间上的安排。”
怎么就无奈了?老公生日不过以后过不着了?婆婆不让回就死活不敢回了?那没看见姐姐最后一面用什么来弥补呢?生病的时候看过,因此最后一面就可看可不看了。是这意思吧?
事情分个轻意缓急,如果你有特殊原因回不去,无可厚非,可你这原因叫原因吗?谁能说叫原因?怎么就叫原因了说出来我听听。
还谣言?你解释半天说明什么问题了?嗯?不回去得对?没办法?夫妻情婆媳情都都有时间来验证,不在那一天半天,一个生日不过不会死人,真正理解你的人不会因为这个和你离婚,除非他看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家人。婆媳关系也是这样。
可你呢?以此为借口没回去,以你婆婆的理由:“婆婆很不满扭过头不看我:姐妹而已。又不是长辈。哪用这样隆重?再说,你上个月不是去看过吗?这么远。”
难道第二天回婆婆就高兴了?就不是姐妹而己?路就不远了?何况你婆婆也不是没和你生过气,你在《长痛不如短痛》里说这样一句话:“这些天在家里看了不少婆婆的脸色。”,可见不是一直卿卿我我,可见回不回去只在你的想法,在你的主观意愿上。我曲解你了吗?自己拿自己的姐姐说事,看似委屈,你蒙傻子呢?
告诉你个真理:群众的眼睛是贼亮贼亮的。 


也会有众多明理明智之人为你叹息,也许他们只是路过不作停留,也许自是有语于心。

记住万物是平衡的,不要顾此失彼。 

路漫漫,益友分道而途,损友伴你左右。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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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3-19 13:11:53點絲絲
别再写她了,也别再那么仔细的剖析她了.
我觉得她已经很坚强了,真的.
不要再闹了,等下她封笔了就不好了.
其实,何必呢.是吧?
发表时间:2007-3-19 13:08:08點絲絲
其实我觉得作者写的还是蛮正确的,分析得也不错.
只是,那只是人家的私事,没有必要去指责别人,那是人家的生活.
你越这样说,我也很讨厌她了.
不知道我这样是对还是错,只是我也开始反感了.
别人的事情还是少管吧,这篇文章也不错,但是,是针对个人而写的,所以也没有被推荐,呵呵
我对社区姐姐也有意见了,呵呵,哈哈.
发表时间:2007-3-18 16:04:11紫衣女人
厌了!烦了!倦了!
你所表达的大家都已明了,
结案陈词吧!
这才大男人所为
期待你写你自个的大作!
发表时间:2007-3-17 22:07:16叶之秋
我也想在很多时候表现出无所谓的路过态度,不喜欢便不看,内心鄙视便“分道而途”,就像对待社会上那些黑暗,不公,另人不齿的事情一样。可正义、道德、伦理有时就像燃烧的火焰,激起我未泯灭的热情。于是用留言、用文字来挽救来抨击到最后的嘲笑愤怒。却忽然在这个时刻觉得累了与厌了。一切都是不值得。为了一个无心无良知无人格的人,不值得。
也嬉笑了,也怒骂了,一切结束了。
更不再去试图与那些没有是非便夸捧的人争辩,从此按着自己认为对的方式生活,让别人也是。
让上帝的归上帝,让恺撒的归恺撒 ,一切结束了。
发表时间:2007-3-17 21:20:45浅浅缘
就此结案了吧~


是非自在人心。




发表时间:2007-3-17 21:15:24路过而已
遇到知而不悔改甚至连错在哪里都不知道的人,
岂止读者,连作者也已经疲劳了...
所以,就结案陈词了。
发表时间:2007-3-17 20:38:37雅姿女人
一直关注却从未留言,这次终于忍不住,是因为看了这篇之后,忽感心情分外沉重.
算了算了,就这么着吧,看得出你的初衷是好的,却未必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我想我猜得出你跟叶是谁了,呵呵.
发表时间:2007-3-17 19:58:29 [265网友]依依然
有些观点点到为止好了,很希望看到你自己的一些日记。

写的多了,也会使读者有审美疲劳的,呵呵。否则别人会认为你是跟五月清晨过不去。

周末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