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记 本:有话要说

作  者:路过而已
谢谢你的表演——记265之“芙蓉姐姐”
2007-3-14 13:03:41 星期三  收藏:收藏

最近,总有要说话的欲望,原因是在关注了五月清晨的文章之后。说到“文章”,我想用“流水日记”来形容她写的那些更贴切。 

这之前,要先说芙蓉姐姐。 

芙蓉姐姐似乎已成为一种审美疲劳而渐渐远离了些,有时偶尔冒出来的也无非是她的近乎暴露的经典造型和炒作,至少我认为那是炒作。为了出名嘛,她倒是不惜自己的脸皮。如果说相貌与身材说得过去也就罢了,比如一些女星,不令人喜欢却也不倒胃口,毕竟有着不错的脸蛋和身材。像我一样,看到长得漂亮些的女人总免不了多看两眼,正常男人都这样吧。而像芙蓉这样引起倒胃口的反应,也是正常男人的正常反应吧。 

其实从芙蓉姐姐现象中,看到的就是“自恋”。不能说勇敢执着和自信就一定是好事,就一定值得被感动被尊敬,就像芙蓉姐姐这样的“勇敢执着”又是在坚持什么?不过是自恋和自己肉体所谓“魅力”而已。不过,不得不承认她的大胆,这也是不同生活方式的特例。 

“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你出来到处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这句话虽说已经过时,可用在芙蓉姐姐的身上确是十分的贴切,想来她的形体也会使杨玉环“自惭形秽”吧?那些“妩媚”的动作,舞蹈艺术真是被她糟踏得淋漓尽致了。想步芙蓉姐姐后尘的朋友还真得多花心思了。要么你得丑得够特别,换言之就是特别丑;要么就得脸皮够厚,敢于秀出你自己,你也就有了成名的可能。

由此就得说到五月清晨。

最早看到五月清晨,是她为姐姐献干细胞等一些日记,那时在关注着维系两个人生命的延续。心怜着这个不幸的女人!可是在关注了她之后,却发现在她日记里找不到悲痛难受之情,甚至是后来的有悖情理的冷漠!充斥在她日记中的是与芙蓉姐姐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的强烈表现欲及自恋。这仅是其中比较突出和可以与芙蓉相抗衡的,但不是最致命的。 

首先:自恋。 
她在最近一篇的日记中有一句“每当我穿出一种特色与风情。有种微妙映在她眼帘”。当看到这句,脑海里倒是非常想想像一下她的风情,可谓意淫。(大家不要从不健康的角度考虑这一词,其实,这词在此只是指想像的放纵恣肆 ) 
可是,没有办法!我想到的是她曾经贴上家园的一张相片,当时我留言“见面不如闻名”。 

五月语——“ 女人的性感之美。美在身段和气质。美在骨子里。人体是活动的衣架。人要衣妆。我喜欢服装。无论平日在家休闲,如何骑马装。出席重要的场合。我一定是最亮的一道风景。我有这份自信。因为我不胖不瘦。不高不矮。” 

说实话,五月不难看,但对比她在日记中一而再的自夸,便让人大跌眼镜了。也可能是延续中国人贯有的思维,崇尚含蓄内敛。所以遇到像芙蓉像五月这样自恋自夸的人,首先感到的就是反感了。也可能我苛刻了,可惜她已经用一贯的作风删了那张相片。这点,可是比不上人家芙蓉大姐啦! 

自信不是靠几个所谓搔首弄姿的pose展示出来,自信是一个人有内而外的气质,自信的根本是来自对自己实力的肯定,却不是凭借几个像小丑一样的表演和几句自夸的话来哗众取宠。 

说到删相片,又想到了五月清晨的所谓“文风”。我理解的文风应该更广些,比如在一些捧脚的留言后她会逐一问好,在一些反调留言留了之后删掉日记或者改设置;又比如她会一边在回贴中“请便”“欢迎”,一边让社区姐姐封了我给任何人留言的权利。她在日记中曾提到“文风如人,一个人的文字如果长期充斥着怒气与谩骂。不说他的心胸有多宽广。至少心态不够平衡。”很明显,五月就是属于这样的心态不够平衡。不过,女人嘛!也难免! 

除了心态失衡,还有矫情造作的炫耀。这一特点充斥着所有日记的始终,为一主线。最为突出的是表现她的“魅力”与老公对她的种种。 

五月语——“多年以前,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现在依然,只是藏在我心底。” 

只是这是一个她与老公共同的家园,共同的日记本,所以,五月“多年直到现在藏在心底的爱”也浮出水面了。当然了!取悦老公,那是当务之急。 

五月又语——“这些年来,无论我被多少男人喜欢,都比不上他当初对我的放弃。 ”“这些年。无论怎样的男人喜欢我,抑或是真的想要我。我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念头想要放弃他,而去跟其他男人相守。” 

看到这两句,我的眼镜差点跌碎了!直白的女人!同时也得到了很好的炫耀!佩服!也呸服!一个女人,将男人对你的好当作不放纵的理由?!到底是写给你老公看的?! 

就在刚才又看了几篇五月清晨的日记,唯有一声叹息。可怜的女人!还是将你的心你的肝你的肺放在家人们的身上,不要成天没事强调自己穿衣多品味,身材多苗条,不要爱老公在心口常开,也不要成天张口闭口产品方案,女人有事业是不错,可女人如果没了亲情感没有人之常情的冷暖,再女人也是可悲的!不知道女人们会不会这样认为!至少代表绝大多数男人,没有太多人愿意自己的老婆如此! 

今天又路过这里,也无聊了一回。说实话,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也着实拿了一块砖扔向某个人或者一大群女人,我知道向我飞来将会是更多的砖块,但不要紧,只要能遇上一两个知音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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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4-18 13:17:22 [265网友]说两句
今天关注你的日记了。你们说的芙蓉姐姐是谁呢?别笑,我孤陋寡闻呢
发表时间:2007-3-16 17:18:33毛毛虫子
呵呵,你们要在265搞一场文化大革命啊~~~
发表时间:2007-3-16 15:25:43雾中有雨
对某人某事,我就做不到你这等直白。佩服。
发表时间:2007-3-16 13:11:47點絲絲
我不愿意看到战争.
不晓得你们这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过,看你这么说她,我就越想看她到底有多那个?
不要太执着了,而且人家写日记是人家的权力,至于人家如何写那也是人家的权力.
觉得你太偏激了,文字与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的.
我想,你是不是在用策略呢?
你跟你所提及的人是不是一伙的呢?是为了大众关注吗?还是希望大家关注你?
有句叫作:物及必反.
说真的,你这是何苦呢?
初夏有几句话说得挺对的,呵呵,要淡然一些.
发表时间:2007-3-15 22:50:23 [265网友]路过
真的写出了我的心里话!
五月,一个能想像得出,现实中是一个怎样的轻浮的女人?不得而知!
她总是故弄玄虚,抬高自己,可能也是变相贬低他人?
我也看过她的照片,一个极平常的女人,大多数人都认为是这样的吧?

对了,补充一句,微风轻佛,这会怎么这么老实呢?有五月,没有了他,也不成戏吧?
发表时间:2007-3-15 19:27:34花溅泪
我是因为叶之秋说265的推荐那个拐进来的.
呵呵.惊异争论如此热烈并且热闹.
我觉得不喜欢的就不看.
可是不喜欢的有时候我也看,
这完全是一种好奇心理.
当然看过就一笑而过.
我是这样子的.
发表时间:2007-3-15 9:56:35夏不再
哈哈,当然是笔误了,其实打出来我看到了,懒得解释,想你也不会不理解。

发表时间:2007-3-14 22:29:00风过不留痕
你的文笔其实不错,应该写写其他文章
发表时间:2007-3-14 21:21:29飄逸如風
路过而已。。。。。。
溜........
发表时间:2007-3-14 16:41:55秋水⺷_⺷伊人
呵呵,被这题目吸引进来看看,挺热闹!
看来五月还比较幸运,还有这么多人关注她啊!
发表时间:2007-3-14 16:27:43 [265网友]流沙
也对,回头看看还真没有第二个,
忘了,原来上次我用的是流沙,嘿嘿,改过来,以后来你家里,就是这个名字好啦~

很热闹,继续继续,不过用不了几天,大多人就会懒得去讨论这个了
没准儿哪天哪里又刮来一阵风呢~~我又想起来去年微风引发的争议了,呵呵~
发表时间:2007-3-14 16:26:42路过而已

这才看到一句!

初夏情怀:
你说“死路过而已”?你用拼音打字吧?是笔误吧?呵呵。

发表时间:2007-3-14 16:23:05路过而已
忘了一句,漠沙兄。
你说“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可我还是发觉少有,265里,暂未发现第二人。当事人也认为会“以稀为贵”。
所以这才应声而作了这日记。只是感言,没有其他非份之想!
发表时间:2007-3-14 16:16:44路过而已
漠沙兄:
那么就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吧!呵呵!
如果我又看到了一些,如果我还是想说些什么,那么我还是会将读后感进行到底的!
说我无聊说我拿无趣说事,都行!
兄弟说的是,要多写点大伙喜欢的。但是自觉这日记也不会是大家不喜欢看的!
我也问好!真诚的!
发表时间:2007-3-14 16:11:13路过而已
初夏情怀:
就像芙蓉姐姐如此如此,仍然有很多媒体追踪!那也是病,只是没人给治!
五月这样的,没病就没病吧。她也忌医,我也成不了医!
那我就自已个儿感言几句!大家都执着!呵呵!
发表时间:2007-3-14 16:09:40 [265网友]漠沙
嗯我还是继续用匿名留言吧,虽然我在这里也经常写日记呵呵~不过不是这个名字

对五月的感觉,在兄弟的上篇里提到过.对她的反感,也是因为她对亲人的无情和无理~当然别的也懒得说了,兄弟说得很多了

但是真的懒得像你这样一再的出来说话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管她呢~反感就反感,不看就是了,若大家都反感都不看,她再怎么摆弄也是没趣的~没看见现在给她留言地少了吗?从前偶 也给她真诚留言过呢,不过这人,也就从你来了才开始懂得“礼尚往来”问好,在从前,人给她问好,她可真是视而不见的哈

爱咋写咋写,我们可以喜欢,也可以讨厌,就是没权利把人家赶跑,对吧兄弟?

兄弟文底很好,不如写点大家更喜欢的吧!


拿无趣的东西说事儿,多了就没意思了



发表时间:2007-3-14 16:06:17夏不再
既然死“路过而已”,又既然是“一叶之秋”,看着都是淡泊的名字,可是写的都是执着的事。
看过你说的医生治病的道理,我只是想说就算病人病入膏肓,她如果没有请医生看病,难道医生还会闯进她的家硬要替她看病?
何况她的病还不至于是烈性传染病,也不是要灭绝的电影上才有的吃人的病,最多只是让人绕道而行的病,也不用这么大张旗鼓的为她治病吧。
治来治去,本不是传染病也变成传染病,还传染了一大堆的人,看我们这些被传染上的都在这里胡说八道了!
发表时间:2007-3-14 15:29:24心诺紫烟
呵呵~偶也来八卦下~但还是选择沉默吧.因为今天偶的心情实在不爽.皆因今天在公司遇上两个八婆!我讲多错多!不说了!
不过,偶也赞成楼主的话.人可自恋(偶也很自恋),但千万不要过度自恋!
发表时间:2007-3-14 15:18:13红色枫叶
我是被你的题目吸引了来,却不知这儿讨论得这么热烈。我想,既然不喜欢的就不去关注吧,也免得自己不开心。
发表时间:2007-3-14 15:18:13路过而已
情人知已,漂泊:
是的,日记就是写自己感受。也正是你们所说各自表达方式不同。你们是路过了,不喜欢便不停留。我路过了,但是我停留,也没有不开心!
对五月为何如此,日记里留言里都说了原因。
呵!!谈不上研究!只是发表感言!!!
发表时间:2007-3-14 15:09:18 [265网友]漂泊
何必太较真!

日记从来都是写给自己看的,网上的公开日记更是自恋者展示自我的平台,喜欢的你多看两眼,不喜欢的随它去了,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研究呢。
发表时间:2007-3-14 15:06:39情人知己
路过而已,虽然你是头一回,但对于你的名字,相信大家都已经很熟了.

正如众人所说,网上发表的也只是个人的言论,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何必与五月针锋相对呢?也如微雨说,我不喜欢的,路过时也不停留,不然,会让自己不开心。
而在你的留言中,似乎只是对五月有着更多的偏见.



发表时间:2007-3-14 14:32:47叶之秋
问候暖暖的:
那只是你我的不同,我同大多数网民一样,喜欢看热闹,还喜欢发表个评论什么的。 
还有路过兄指出的那个词:意思差多了,这就叫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可马虎不得啊。
发表时间:2007-3-14 14:26:51路过而已
微雨秋浓:
虽然不喜欢,我还是要发表观点。但是我没有不开心。
这一日记缘于前些天被封了给任何人留言的权利。虽然现已开通,但是更迫使我要评论要表达。
这就是各自不同的方式吧!
如果我想,我愿意,我仍然会作更多的停留。但这并不影响我看到其它喜欢的风景!比如你,比如很多她,他。。。
谢谢!!!
发表时间:2007-3-14 14:21:01路过而已
风过的树叶:
你也说对了!我对她是相当的关注,从我开始关注但也开始认识到时。
但你说没准我。。。那什么她???
让我平静平静。。。。。。。。。。
发表时间:2007-3-14 14:20:15微雨秋浓
我不喜欢的,路过时也不停留,不然,会让自己不开心。
说出你的观点后,不如就不再停留吧,这样子你会看到你喜欢的风景。
发表时间:2007-3-14 14:16:21暖暖的
叶之秋,我不喜欢的通常不会太关注,这一点和你不同。因为日记的名字写了五月所以才来看看。芙蓉姐姐,我只是知道她是一个女子。在网上有点名气。如此而已。
路过,两个词的意思差不多吧。就是不理解。
发表时间:2007-3-14 14:11:58路过而已
十指紧扣:
正是应了你这样与我一样正常的想法,才有了上面的日记!
呵呵,共勉吧!!!
发表时间:2007-3-14 14:06:22路过而已
暖暖的:
没错,我说了我不喜欢的理由。在上面日记里。至于为什么针对她的原因,也在上面。
为什么芙蓉姐姐的网页点击率如此之高?!喜欢她吗?!绝大多数是反感吧?为什么又跑去看呢?!
这就是原因。
真是不懂你的“鄙夷所思”了!还是“匪夷所思”?
发表时间:2007-3-14 14:02:04风过的树叶
呵呵......你对她相当关注吗.这是不是喜欢的理由?嘻嘻......有的事是从......开始的.
发表时间:2007-3-14 13:58:54路过而已
欢迎大家来寒舍发表不同看法。
一律致谢!!! 
发表时间:2007-3-14 13:56:23叶之秋
暖暖的:你说得对,喜欢有喜欢的理由,不喜欢有不喜欢的理由。可你认为关注芙蓉姐姐的都是喜欢她的吗?这就是我们关注五月的理由。五月如同芙蓉乐意表演,我们也乐得观看,看完说点读后感不为过吧。网上议论芙蓉姐姐的多去了,还为她唱了歌,你能说那歌是歌颂她的?但为什么唱?反感到极致了呗。
发表时间:2007-3-14 13:56:18爱怕了
呵呵,日记嘛,本来就是随心所欲的,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在意什么格式,语法吧.毕竟每个人的文化水平都不一样,写日记中只是把心中所想的,开心的与不开心的都写出来,可以当作是一种发泄的方式吧.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这只是我的想法.
发表时间:2007-3-14 13:51:47暖暖的
喜欢有喜欢的理由。不喜欢也有不喜欢的理由。265的日记这样多,阁下你为何偏偏只针对五月。你不喜欢。不看也就罢了。而你到也是很奇怪,不喜欢还看,而且还看的这样仔细。鄙夷所思。
发表时间:2007-3-14 13:48:54路过而已
依依然:
你说的太对!人与人是不一样的!但特例的情况一旦层出不穷,就是不正常了!
我写日记也只是表达我的观点想法!我们当然是容许别人的不同声音不同论断的!但是五月清晨的日记里,好像没有找到她的什么观点,有的就是我上面所述的那些搔首弄姿言之无物甚至人情淡漠的东西!
所以,不吐不快!


发表时间:2007-3-14 13:44:13路过而已
悠悠我心:
也许只有用“死而无憾”来形容我心里的憾了!!
夸张手法表示强调!
发表时间:2007-3-14 13:41:27路过而已
叶之秋,我们之观点也就不再这里赘述了!她现在是会用句号了!呵!!
共勉!!!
发表时间:2007-3-14 13:30:25依依然
呵呵,问好!

只能说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强调个性不唯过,毕竟每个人都想与众不同,但是过之就会觉得腻。

不过,既然是写日记,就容许别人的观点吧!

发表时间:2007-3-14 13:17:29 [265网友]飞飞
绝,顶了!!!
发表时间:2007-3-14 13:11:32*悠悠我心*
“死而无憾”这么壮烈啊 呵呵
发表时间:2007-3-14 13:06:42叶之秋
替路过兄顶下缸,好!着实的好!高!实在是高! 
五月这女人,搔首弄姿有一套。自夸堪称265之最。篇篇日记言之无物,一些流水帐无非是夸自己捧老公。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文字及语意的美感。 
说到语法句法,那就更无法入眼了。这段时间经过批评还改进一些。起码会用逗号了,不然通篇的句号不知所云。 
最让人反感的是明里一套暗里一套。让社区姐姐封留言倒也还则罢了。动不动就删日记,也不知道她删了多少篇日记,反响一不好就删,得把不好的一面藏起来,挂那些被某些人猛夸的。你若真有自信,你就留着日记啊,就留着留言,群众是眼睛是雪亮的,让别人去评判。搞这些小动作为人所不齿。 

不过我提醒一下路过兄,你这是在为五月拉人气创知名度啊。知道的你是反感五月的,不知道的以为你在替五月炒作呢。哈哈,若说得不对,路过兄莫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