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记 本:有话要说

作  者:路过而已
社区大姐:请不要限制我可以发言的权利!
2007-3-9 10:58:39 星期五  收藏:收藏
社区大姐:
说来,你这样是有些针对我了!
你的留言我看到了。细想下,也许我有些言辞过激。但是我的言语在哪里有了不可发表的文字?我所表达的就是我的想法和心情,并且是在看了五月日记后的心情。既然她写了日记,既然她有可以让别人留贴的地方,那么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这不可以吗?不至于让您限制了我的权利!
网上铺天盖地的评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像除了反动或者下作的言论也没有谁被谁限制吧?
在这里,首先要阐明一下自己的观点,不管我对于别人了解程度如何,但总是从文字里得到的信息,从而有了自己的看法,也就是对五月清晨的看法。是不是我在留言时需加上“以下观点代表路过而已个人观点,与265网站无关”?或者加上“我觉得”?那好,我觉得:五月清晨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有着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大家庭里的女人,可以因为母亲的溺爱而迁怒而不原谅母亲;因为婆婆的脸色而不去见将逝姐姐的最后一面,这应该是我对于她很有看法的两个原因。其他的,或者是受一个女人的基本素质内涵等所影响,常表现出来的矫柔造作,虚伪可怜,和通篇的乱七八糟言之无物,也许我应该用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再有她对于一些不附和的声音,不捧脚的观点,动辄删日记,要不就是拒绝留言,至于嘛?!除了表现你的虚伪幼稚还有什么?当然,这也是她的权利。再有一些心机重重,一些不炫耀到南墙不罢休的态度也让我很想在她的文字下留下自己的看法。这无可厚非吧!?社区大姐?我也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吧?!

五月清晨,你曾对路过而已说:“265对每一位博客是宽容的~你习惯从你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你现在说话比从前文明多了,从这点上,应当问候你~他日路过或者再来作客~请便~不要客气~”
五月,留客也是你,逐客也是你;让我不要客气的是你,让社区姐姐封了我的权限对我不客气的也是你。怎么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这就是你“离开商场单纯的头脑”?可笑!就这还能怪我说你虚伪?!得了吧你!
五月,不好意思了,我这里又将提升你的知名度了。你就暗自窃喜吧。不会有人怀疑这是炒作之嫌吧?!

最后想对社区姐姐说句:
既然你应了作者要求,删了我的留言,删了就删了,本身作者本人也可删日记以及留言。
但是在这里我也想向您提出一个请求:请您恢复我可以留言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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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3-16 15:30:27雾中有雨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
发表时间:2007-3-15 22:57:49 [265网友]路过
看来真的是动怒了,呵呵
这个五月,原来曾经用一个吊带,吸引了多少眼球呀!

发表时间:2007-3-10 21:48:58 [265网友]流沙
美丽的女人是块玉,随时间的流逝愈加温润,无知的女人是玻璃球,看着光鲜却刺眼。 



说得真好,学做美丽女人  :)
发表时间:2007-3-10 21:46:26 [265网友]流沙
美丽的女人是块玉,随时间的流逝愈加温润,无知的女人是玻璃球,看着光鲜却刺眼。
~~~~
发表时间:2007-3-9 22:12:29 [265网友]谁是一颗玻璃球
这样多好,一片繁荣的景象!
大千世界,生活的方式各有千秋。但是,再怎么出众,再怎么优秀,都不要忘记了亲情。如果没有了爱,一切其它何足挂齿?
但是,爱,是无声的语言。千万不可为了表白爱而去说我爱你。爱故土的淳朴,爱亲人的浓郁,那是润物细无声的渗透。
什么样的女人是美丽的,不是叫嚣,是让别人去体会,是让265上那么多双智慧的眼睛去体会。
美丽的女人是块玉,随时间的流逝愈加温润,无知的女人是玻璃球,看着光鲜却刺眼。
发表时间:2007-3-9 21:42:51 [265网友]叶子~
在路过而己这里留言,很好,不怕被删。我有一些同意流沙的看法,对五月说治病救人似乎有点大了,我们没有这权力更没有这能力。五月即然豁得出自己娱乐大家,我们也不妨像看芙蓉及宋祖德一样,只当看表演,一乐罢了。
我不知道路过兄是用何种心态看这整个事件的,但初夏所担心的“受伤”怕是多虑了。如果这种抒发能让你、我以及一些匿名者感到畅所欲言、淋淳尽致,也不失为一种乐趣,就像网络中那些不分青红皂白的夸捧一样。
微风兄曾说,网络给人最大的乐趣就是随心所欲的自我。把它当成一种调侃,一种乐趣罢了。 有以表演为乐的,有以看表演为乐的,还有以评论为乐了,这也就是一个社区最言论自由最人性化的表现吧!
发表时间:2007-3-9 12:55:07路过而已
微风轻拂兄:
男人也会有愤起之时。而女人也不一定都会烦恼。
呵呵,各抒已见而已。
发表时间:2007-3-9 12:15:38微风轻拂
女人们就是这样

呵呵!喜欢自寻烦恼!
发表时间:2007-3-9 12:05:17路过而已
初夏情怀:你说的我是赞同的。也正因为赞同,所以我用这样的宣泄方式来表达自己。没错,网络是虚拟的,但是表现出来的个人是真实的。你自谦的胡言乱语我是听得懂的。也许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会不同,比如你会用淡然,而我,则直言。
谢谢你。
发表时间:2007-3-9 11:58:06番茄园过路人
路过:
不必太生气,如同流沙而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再说,你即使是个医生,在这里也没有手术台给你挥刀的机会,你想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病人还不买你的账呢!
五月已经不是一个个体的人了,她已经成为以自我为中心,以芙蓉姐姐为代表,以五月清晨为身先士卒者的一种现象了。
俗话说:当局者迷,现在没有冷雨从头而淋,她是不会清醒的。
病从良心起,还应从心治。
发表时间:2007-3-9 11:56:10初夏情怀
看了文章,不好发表什么议论。
可是却是想借贵地说几句话。
喜欢一个人和不喜欢一个人都是个人的感觉,要是执着了,受伤的会是自己。学会淡然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你的多次留言其实不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和做人态度。如果现实中你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也许你会忍无可忍,但是这是网络,自然有它本身的特性,最重要的一点是“个性和自由”。
生活已经很无奈了,何苦还要到网络里去找无奈和不开心。
宣泄轻松,有各种方式,比如现在的我听着悠扬的歌在这里写下这些无聊的话。
胡言乱语,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不要听了》
发表时间:2007-3-9 11:37:58路过而已
发表时间:2007-3-3 13:44:08五月清晨

路过而已: 

265对每一位博客是宽容的~ 

你习惯从你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你现在说话比从前文明多了 

从这点上 

应当问候你~ 

他日路过或者再来作客~ 

请便~不要客气~ 

五月,留客也是你,逐客也是你;让我不要客气也是你,让社区姐姐封了我的权限对我不客气也是你。怎么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这就是你“离开商场单纯的头脑”?可笑!就这还能怪我说你虚伪?!得了吧你!

发表时间:2007-3-9 11:29:28路过而已
不知要如何斟酌自己的观点才能知道是否适合留在别人留贴处?
发表时间:2007-3-9 11:27:10 [265网友]流沙
兄弟,对五月的评价,与你同感,不过咱可比你聪明,从她写了为了婆婆脸色不看临死的大姐,从此不看她的文字!可能因为咱是女的吧!

何苦为了不喜欢的人,恼了自己的心情?话又说回来,这里个人自由,爱咋写就咋写,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得有,哈哈一笑,何必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