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要做好一个人,最终的底线是要有责任心。无论从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对个人,对家庭,对你所从事的工作。你都要以认真的态度去对待,去尽责。也许在你的马虎不经意间,就会给自己或别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生命。
今天如期来到律师所。工作间,一位律师朋友向我咨询一些有关财税的问题。(打官司总与经济相连带)期间,说起他近两年办理的几个很有感触的案例。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案件,是他的专长。其中一例就是近日(北晚)报登载的一起持续近两年的两岁儿童状告医院玩忽职守,错误诊治致使其母身亡的案例。其父因伤心过渡,不多日也随妻而去。看到这无辜又可怜的孩子,2005年8月他毅然接受了这起案子。从调查取证…到今日的胜诉,的确历经重重困难和阻碍。为了给当事人(孩子一方)讨回公道,他们与被告方(医院)进行了多次激烈的(良心)交战。在真凭实据面前,在庄重的法律面前,在我方律师的才智雄辩面前,医院方终于认可了这件由于医生的不负责任所酿成的人命案。法院判决赔偿受害方35万元。
另外一案,听了更是使人心中难受不已。去年,他接受了一个这样的案件。
一位农村的18岁小伙子,因心脏病住院。手术动得相当成功,术后几天恢复良好。一日晚间,突感有些不适,值班医生立即开了静脉注射针剂。当药滴了一段时间后,发现病人浑身起皮疹且已休克,紧急抢救无果,一命呜呼了。查其原因,是由于病人对青霉素过敏所致。其实在刚入院时就已皮试,病历上已注明不能注射此类药物。可事发当时,那位值班医生就因马虎不负责任。他违反医疗的操作规程,最起码,在给病人开处方前,要翻看病人的病历,尤其是这些有强烈反应的药品,一定要做试验(皮试)。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只因医生的失职失责而冤枉的丧命。逝者的家人也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只要求医院赔偿5万元。一万元还借款,那四万元是为儿子看病住院的房屋抵押金。18岁,在农村正是家中的劳动主力。……又一个悲剧。
我听他说了这两个案例,也说不出心里是怎样的滋味。我难受、气氛、不平、无奈。不觉又联想起去年先生的老姨来京,从就医到去世仅三天,走得蹊跷。总有一种被他们做了试验的感觉。快一年了,这件事在我心里一直挥之不去,想起来就难受。
责任心,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见证。如果,你能认真地对待家人、朋友、同事、能够认真地对待工作。就会自然而然的为其负责,也就会有善心,热心,责任心了。
还有老师,都说那是良心活。这里说的良心活就是姐姐所说的责任心。
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不会让道德缺失的,更不会损人利己的